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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章 听戏(第1页/共2页)

没有了老曹的干扰,被带到派出所的打人者甲和乙安份了不少,面对林逸的口供和证词,供认不讳。只是他们身上的伤也着实不轻,全是林逸打的,也要求林逸赔偿,并负法律责任。

因为有不少目击者的口供,林逸被定性成正当防卫,而他a大学生的身份也是一道很好的保护伞。勤工俭学,外加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让警察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加上打人者当场放出的狠话,不但激起了警察同志的不满,也加深了目击者的不满,纷纷要求严惩不怠。因此这两个家伙不但没能验伤,反而还被要求赔偿林逸的水果,还有被弄坏的摊位。

对方不肯赔偿,林逸便道:“那就走法律程序吧。我的水果一共花了将近9000元钱。等等啊,我查一下,破坏他人财物,以及随意殴打他人,侮骂,恐吓,威胁,还有持刀伤人等,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个可以有。”

警察也加了一句:“受害者还躺在医院,初步认定为轻伤。故意殴打他人,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上破坏他人财物,无故恐吓、威胁、持刀殴打在读大学生,数罪并罚,少说也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一名做笔录的警察则补充道:“证据充足,人证物证俱全。就算你家中有钱有权,请最好的律师,也洗不掉你身上的罪名。”

而打人者的父母也赶了过来,对着自己的儿子,劈头就是两耳光,并附上一大串的痛骂。

林逸不时在旁边补充:“叔叔,您儿子不但把人打成重伤,还砸了我的摊子。”

对方父亲又给了儿子一耳光,“你可真是长本事了,啊!”

林逸又道:“我好心上前制止,他们就来打我,还威胁我,并拿刀刺我。很多人都可以作证的。”

中年人一听,这还了得,又一巴掌劈了过去。打人者乙的父亲没有来,来的是他的一个长辈,没有打人,却一个劲地向林逸赔不是。

林逸又补了把刀:“警察来了后,他们还叫嚣着,人是我打的,你们有种就逮捕我,我上头有人。就算把人杀了你们又能拿我怎样?叔叔,请问,您上头真的有人吗?”

打人者赶紧道:“不是我说的,我没有说过这话。”

警察在一旁神初刀:“要不要听现场录相?”也亏得他们到了现场后就打开了录相设备。

中年人看到视频里儿子那嚣张的嘴脸,气得双眼发黑,再度暴走,抓着儿子不顾一切地痛打着,嘴里骂道:“你这畜生,我打死你,叫你狂,叫你狂,我叫你狂。”

打人者乙的长辈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对打人者乙道:“原来你上头有人,那想必没我什么事了,因为我就是一个市井小民,怕是帮不到你什么忙。”

打人者乙赶紧拉过他,痛哭流涕:“表叔,我错了,当时酒喝多了,一时冲动,我现在真的错了,求表叔帮帮我,我不想坐牢啊。”

打人者甲也开始后悔了,哭着求饶。

林逸又指着黄裙女道:“两位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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