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楼原本就是士子文人聚集之地,笔墨纸砚自是少不了的,很快就有人端了过来。
这时阁子之前,已经汇集了一大堆围观者。
听到有人叫板“掷地有声”的孙兴公,大概就像听到有人叫板刘德华要跟他飙歌一样,算是爆炸性新闻,于是整个二楼大堂呼啦啦的涌来一大片人群。
孙绰看到门外人头涌动,脸色愈发难看,冷笑道:“何不移步到大堂之内,让门外诸公见识见识公子的大作?”
司马珂望了望门外,知道事情已经闹大,如今已是骑虎难下,当下也不推辞,应了声“好”。
大厅之内,人越来越多,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很快又有人搬来一张长大的案几,铺上上好的蔡侯纸,又有伙计磨好墨,将一枝狼毫递到司马珂手中。
司马珂接过狼毫,缓步走到大堂正中,人群瞬间又骚动起来。
“我的天,好俊的人儿,谁家的公子!”
“太俊了,这世上竟然有这般好看的男子!”
“就算潘安、卫玠,恐怕也不过如此!”
众人七嘴八舌的正在惊叹司马珂的俊美,却被一声响亮的冷笑打断。
“长得俊又如何,不过空负一具好皮囊,敢讥笑长乐侯的文章,就是自取其辱!”
话音一落,厂内又传来一阵反转的言论。
“长乐侯乃文坛翘楚,此人要出丑了,唉……空负好皮囊!”
“虚有其表,自取其辱!”
“若做不得好文章,必唾其面!”
众人夸也好,喷也好,司马珂不动声色,回过头来对身后神色紧张的司马兄弟和那青衫少年,分别拱了拱手,然后脸上露出春暖花开般的笑容。
这一笑,全场又静寂了下来,众人纷纷屏住呼吸——这笑容实在太美了,美得令人心醉,就连怒气勃勃的孙绰似乎都受到感染,脸色竟然缓和了下来。
司马珂提起狼毫,饱蘸笔墨,开始写下第一个字。
“黑。”
这个字一出,全场又引起一阵小小的骚动
这一手字,虽然不算丑,的确一般。
众人似乎已经看到了接下来的结果,有人已经唏嘘叹气起来。
这样的字,能写出什么好辞赋出来?
司马珂写下第一个字,找了找感觉,接下来不再停留,挥挥洒洒,开始一路写下去。
“黑云压城城欲摧。”
“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色满天秋色里。”
“塞上燕脂凝夜脂紫。”
四句写完,全场已经静得出奇,似乎连一根针的声音掉落都听得见。
孙绰的脸色已经完全变了,而司马家兄弟的眼中露出了亮光,还有哪些颜值狗们的也微微松了一口气。
那青衫少年更是喃喃自语:“好诗,果然好诗!”
他的眼前浮现一副瑰丽壮阔的画面。
巍峨的城楼上,汉军守军如云,披坚执锐,严阵以待。城下则攻城的敌军更是黑压压的一片似乎遮天蔽日一般。忽然,风云变幻,一缕日光从云缝里透射下来,映照在守城将士的甲衣上,只见金光闪闪,耀人眼目。
时值深秋,万木摇落,在一片死寂之中。
呜呜呜~
突然一阵苍凉悠远的号角声,响彻长空,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就此展开。城下贼军依仗人多势众,鼓噪而前,步步紧逼。守军并不因势孤力弱而怯阵,在号角声的鼓舞下,他们士气高昂,奋力反击。鏖战从白天进行到夜晚,晚霞映照着战场,那大块大块的胭脂般鲜红的血迹,透过夜雾凝结在大地上呈现出一片紫色。
……
司马珂再次蘸了蘸墨汁,继续往下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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