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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枭相》正文 第16章 养生主(第1页/共2页)

不要追求人生所做不到的事情,以免劳心费神。若是遇到困难只管放弃,听天由命,随遇而安,就不会有力挽狂澜、扭转乾坤、逢凶化吉、转危为安、如有神助这样的情况发生。

自助者天助,正是这个道理。高小姐虽然笃信庄子,却也没有全然按照庄子的思想行事,否则便不该千里迢迢赶到东阿。”

高邦媛皱着眉,虽然不喜这番言论,到底没有反驳。

“讲句不好听的,读书人若是将书读死了,左不过一个饱读诗书的废物。”于可远继续道:“所以我更喜欢庄子在‘为善无近名’之后所提,为保证肉体安全,要远离刑罚与名声。远离刑罚容易理解,为何要远离名声?《列子·说符》一篇有间接解释,行善不以为名,而名从之;名不与利期,而利归之;利不与争期,而争及之;故君子必慎为善。保身之道,要‘缘督以为经’,走中间路线,做一个不好不坏的人。这些才是为人之道。”

高邦媛有些答不出话来,迟疑道:“所以,这也是为何于公子如此坦然地利用自己哥哥的婚事,不惜损毁一个未出阁女子的名声,只求达成利己的目的?这似乎符合于公子所言的‘中间路线’。”

“不错,若以庄子的‘殆而已矣’养神,不去追求看似做不成的事情,今日我不留高小姐,高小姐这桩婚事,最终大概还是会落在我身上。但你我坦言露之,事事在先,却有大利。套用孔圣人的一句话,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问可不可能,但问应不应该。只要应该,即便没有半寸希望,抛头颅洒热血,也要争上一争。我此为虽有损高小姐名声,换来的却是无限可能,对彼此都有利,如何不能作为?”于可远轻声讲道。

高邦媛深深叹了一声,“这番辩讲,我不如你。可你所想,似乎与贤人圣哲的主张相悖。”

于可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你见哪朝哪代的皇帝用圣人之言治世?这些圣贤的话,从来都是约束旁人,对为王为官者而言,更是敛财掌权的利器,若用来修身立命,未免贻误自身。圣人之言,从来都是能用则贤,不用则弃。我若真是个两袖清风的做派,高小姐恐怕会更加失望。”

应该不会的吧——

高邦媛直觉得不会。

但脑海里拼命联想,若将来真嫁给一个在道德上完美无瑕的儒生,处处讲大道理,散尽家财助人为乐,凡事都要遵守圣贤规矩,族中基业能否夺回要画个问号,但最先遭殃的一定是自己。

因为这样的儒生,一定将女子的三从四德、七出三不去看得极重,那才是真正的水深火热。

想夺族中基业,想将基业开遍山东乃至全国,想以女子之身从商,就必定要站在整个道德舆论的对立面,必定充斥着尔虞我诈和钩心斗角,她自己尚不能清白一身,如何约束旁人。

高邦媛终于开了口:“天愈发冷了。”

于可远领会其意,朝着家的方向一指,做个了请的姿势,“家中贫苦,高小姐若不嫌弃,便下榻一夜,如何?”

高邦媛没有回话,但跟在她身旁多年的暖英却从眼神中看出了些什么,努着嘴哼了一声:“废话一大堆,领路吧!”

于可远和高邦媛并行在街道上。

因暖英还要安排那群镖师,便将伞递给了于可远。

于可远为高邦媛撑着伞,二人并肩而行,因有男女授受不亲的忌讳,于可远并未站在伞里,大雨瓢泼而下,全落在身上。

高邦媛看他这么守规矩,心中不忍,便道:“过来吧。”

“于礼不合。”

高邦媛轻叹,“没守的礼够多了,也不差这一桩。”

于可远嘴角一勾,直接挤进伞里,衣衫裹着雨水,接抵在一起,就像肌肤碰触到一起似的。

高邦媛脸迅速红了,全身都不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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