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议会偷走,或是被猎人屠杀,于是找到流浪汉,希望他能帮忙抚养我,于是他们结了婚,我就是有这样一对父母。现在亲吻我,徐炀。”
徐炀吻上她的嘴唇,她闭上眼睛,良久才幽幽说下去。
“流浪汉本性难移,叫母亲在白昼受苦,在夜晚受难,每个黄昏她教我撒谎和逃跑。在父亲5年的殴打和折磨下,母亲最终发了疯,她在这段婚姻中充任一件被支配的工具,哦,也许她是忍耐了5年,直到她看到我顺利掌握了撒谎和逃跑后她才放任自己崩溃。她痛苦,在地上打滚,我看着她如何发呆、尖叫、挨打、受虐,这一点也不意外。在一个晚上,她让我动手,我结束了父亲的暴虐和母亲的痛苦。”
“你……”
“发挥我学到的两个本领——我说他们不是我杀的,然后趁人们不注意,逃出了村子。”
徐炀一时缄默,法洛莎伏在他身上,听他的心跳声,然后亲吻他的脸颊。
“所以……”法洛莎悄声说,“我擅长撒谎和逃跑,我恐惧像我父亲那样野蛮粗暴的人,更恐惧我会和我母亲一样发疯。所以……我要问你一件事,你觉得我是正常人吗?”
她的心跳也很快。徐炀将法洛莎抱在怀里。
“你是正常人,如果谁觉得你发疯了,那是他们自己的问题。”徐炀低语。
“你有需要,”法洛莎进行尝试,“现在感觉如何?这样做对吗?”
“完美。”
徐炀闭上眼睛。
和法洛莎在一起的时候时间仿佛都变得很慢。
从公司离开直到现在,徐炀首次有了强烈的被需要的感觉。他有一百种方式否定自己的价值,但现在有一件事毋庸置疑,即法洛莎需要他的存在。
而他现在也不可能轻易离开她。
被法洛莎深深安抚之后,他们都睡过去了。
也不知休息了多久,他睁开眼睛,看到法洛莎就在自己旁边休息。
刚才那虽然完全是法洛莎主导,但光是回忆都感到极度珍贵。
徐炀看着她精致的脸,回想起之前第一次见到法洛莎的样子,她在棺木中穿着那件入葬的华贵衣服时,就像油画上的古代公主。
神秘、诡异,时而恶毒狡诈,时而天真温和。徐炀拿不准法洛莎的脾性,毫无疑问,她的过去已经塑造了她复杂的性格,1000年前发生了极大的事情,将法洛莎埋藏在那幽暗陵寝当中,不腐不死,直到现在。
他们目前的相处模式让他感觉很舒服,双方都把持着距离,偶尔有亲昵之举,也完全是随心所欲,完全不用顾忌后果。
法洛莎睁开眼睛,看见徐炀。
“现在还是晚上?”法洛莎看到窗户外面黑漆漆的。
“地下可没有太阳。
“是啊,我又忘了。”
“你感觉怎么样?”
“休息很好。”法洛莎坐起来,“过去总是一个人睡觉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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