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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四章 包氏赶集(第1页/共2页)

果儿要的不过是一个幌子,将来跟人说起认字的事就有交代了。至于姚文安,这孩子很好摆平。

有了这个良好开端,果儿每日做完绢花,便会搬出那块小石板,再拿出毛笔和一小杯水,像模像样地开始练字。

前世也曾写过毛笔字,现在重新提起笔来倒也不陌生,只是这字的水平——的确得好好练起来。

果儿一笔一画练得很认真,包氏进来看见,颇为稀奇,忍不住上前仔细打量,见闺女手里握着毛笔,不时在旁边小杯子里沾一点水,然后在小石板上面画来画去。

屋子里比较暖和,小石板上画出来的水印不一会儿就干了。

“果儿,真开始认字了?谁教你的?”包氏看了一会儿问起来。

“隔壁文安呗!他天天在后院背书,我便请他教我。”果儿手下不停,轻描淡写地说道。

“啧、啧、啧,我闺女真是越来越出息了,都学会认字了?”包氏一脸崇拜地看着自家闺女,这丫头真是了不得!

读书人在乡亲们面前永远都是高人一等的存在,就像上姚村,也就大爷爷和四爷爷家几个儿孙识字,所以这个时代的人们对读书人有一种天生的崇拜和敬佩。

包氏看了一会儿,觉得不好再在这里打扰,便轻手轻脚出门去了,小心翼翼的样子倒让果儿觉得好笑。

既然开始正式练字,果儿便打算长期坚持下去,她规定自己每日都要抽出半个时辰来写字,然后每隔几日都去找小文安“虚心求教”。

为了报答小文安的“教诲”,果儿特意找了一块结实耐看的粗布缝制了一个类似于现代的双肩带书包,里面隔开分了三层,这样小文安用的时候,方便把他的笔墨纸砚按照自己的习惯分开放。

书包外面本来想绣上几只大熊猫的,后来一想还是不要太标新立异的好,便改成了卡通的小蜜蜂花丛采蜜。

小文安一见到这样与众不同的小书包欢喜的什么似的,连连说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尽管找他,他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果儿窃喜,学习起来更加有劲了。

又逢十八里铺的大集,包氏趁手里有几个钱,便带着五林从家里溜出来,娘儿俩准备去集市上好好逛逛。

十八里铺的小镇上,每逢赶集的日子,附近的村民们便会背着箩筐、拉着板车、还有的挑着担子蜂拥而来,异常热闹。

人群里包氏拉着五林走走停停一路逛过去,不时碰到一两个熟人,包氏自在地打个招呼,继续旁若无人往前逛。

这些日子包氏在村里三个作坊之间来回转悠,走到哪里迎接她的都是一片艳羡的目光和恭维声,精神上得到极大的满足。

她本就是个存不住钱的性子,手里有俩钱就会想办法花出去,上次她手里的零钱还没来得及花完,就被姚三柱偷出去**输了个精光,这让她挖心割肉般难过了好长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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