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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卷一 长歌当哭惊乱世 奇术为祸伤自身(第1页/共2页)

第一章英雄精忠报国

秦山不比莲花寨绵延起伏,奇伟瑰丽。

秦山是一座孤山,山高千仞,陡峭异常。现在已是初春,秦山却是白石粼粼,不见丝毫春意。

秦城就在秦山脚下,而百翠山庄地处秦城西北,属于远郊了。

秦山上的“九妖三怪一魔星”平日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所以在秦山周边以及秦城境内,倒相对太平得紧,甚至有人在此地招惹是非,还会被他们的手下狠狠收拾一番。

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像百翠山庄这样的边缘地段,往往有秦山一些骨干或者精英把持。

百翠山庄的把持者叫厉万峰,因其心狠手辣,杀人如草芥,江湖上给了一个“九阎王”的绰号。

和厉万峰完全不相同的是他的哥哥厉万山,厉万峰长得高高瘦瘦,厉万山却是矮矮胖胖,厉万峰心狠手辣,厉万山却是心慈面善,厉万峰平时也是凶恶异常,而厉万山却从来都是笑容满面,甚至有许多人惹到了厉万峰,求到厉万山头上往往都会捡回一条命来,因此,人们就给了厉万山一个“八佛爷”,的大号。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八佛爷”厉万山为人热场,出手也很阔绰,却也有一个毛病,就是好色如命,虽然奸掠之事未曾做过,但是要问他有多少个老婆,怕他是回答不上来的。

这不,今天百翠山庄处处张灯结彩,喜气洋洋,就是厉万山又一个纳妾的好日子。若在平常,厉万山的这个好日子,厉万峰是不会参加的,因为其一,厉万山怕他出场吓坏了宾客,其二就是自己大喜的日子来这么一个“九阎王”似乎不太吉利。

而今天,厉万峰不但来了,还坐在了首位,据说,这还是新娘子的要求。厉万山不想让弟弟参加自己的婚礼,但他可不想拂了美人的面子。

厉万山新娶的小妾倒也不是无名人物,她是原“天下第一庄”无缝山庄的人士。长得不但高大,而且十分彪悍,更难得的是她居然还很俊俏,据说还身有武艺,用厉万山的说法就是“美得有一点儿狂野。

“九阎王””厉万峰这一桌大都是他得力的手下,他所主陪的是新娘娘家的哥哥,这个人名叫齐天,长得甚是魁梧,像是真的要与天比比高低一样。剑眉星目,一脸虬髯,倒是很有许多气概。

大喜的日子,厉万山喝的酒并不少,只是,他还是留了一些量,因为,凡是要辜负美人的事情,他都是不屑于干的,洞房花烛夜,何等的好事,焉能做一夜醉鬼。

新娘的红盖头还没掀开。打着踉跄进屋的厉万山急不可耐的把红盖头扯了下来,他的身手很是敏捷,迅速而并不粗鲁,看着灯下美人,宿酒未醉的厉万山心立时醉了。

新娘的刀就是此时朝他迎面刺来的,不对,是剑,是一柄短剑。

挑灯看剑。

剑来的好快,更来得突兀,厉万山是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而且,他正自心想好事,毫无防备。还好,他没有喝的大醉,还好,他的功夫要比他的弟弟厉万峰还要好上不少,百忙中,他激灵向右一闪,胸口是躲过去了,左臂给扎了个对穿。一声惨叫在夜幕中响起,有惊,有怒,更有几分害怕与狐疑、、、

那新娘的身手也当真了得,一招得手,更是毫不迟疑,随着一声清叱:“好功夫”,挺身再次攻到。

厉万山此时酒是醒了,可是伤痛彻骨,根本来不及细细思量,眼下保命要紧,闪身就向门外跑去,快若灵狐。

他快,那个新娘也不慢,人似矫兔,剑似游龙。

这时,外面也已是大乱,当厉万山带伤跑出新房的时候,客人已走了大半。剩下的大都是厉万山的家奴、仆役以及厉万峰的手下。看到这一幕,已是喝的大醉的厉万峰才刚停止划拳,懵懵懂懂的站起身来,而此时,齐天早已抄出已经预备好的短刀向厉万峰劈面刺来,厉万峰可就没有他哥哥幸运了,还未弄阴白事情的来龙去脉就已做了刀下游魂,他的那几个得力手下此时也很得力,连招呼也不打,就随他去了。

厉万山心智与武功都在其弟之上,伤痛之下,他虽是又惊又怒又怕,却并不慌乱。一路滴血,他一边跑,一边吆喝家奴阻拦他的新娘齐歌。

几欲得手的齐歌就这样慢了半拍,眼看着厉万山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而齐天这时也已赶到,兄妹两个面面相觑,此时,二人心有灵犀,同时想到,除恶务尽,跑了元凶巨恶,这些为非作歹的小喽啰也不要放过。而刚才还和兄妹二人厮杀的小喽啰们眼见首领一死一伤,早已没了斗志,所谓的树倒猢狲散大抵如此,顷刻间四下奔逃,一时大乱。

庄中的女眷众多,但是大难临头,却也不比男人跑得慢,况且,厉万山的这些妻妾,大都是诓骗而来,真心跟他的又会有几个?见他们哥们失势,就像笼中鸟被打开笼门,一下子就四处飞散了。

齐天向妹妹齐歌挥挥手,道:“咱们杀将回去,把他的鸟庄子烧了”

齐歌点了点头,二人回身便走。他们的武功也算高强,十几个跑得慢的以及醉酒来不及逃跑的庄丁须臾便做了二人剑下游魂。

刚才还是张灯结彩的庄子如今已是满目疮痍,横七竖八的尸体,胡九乱十的桌椅板凳,满地打翻的盘子碗,到处是剩饭剩菜的残渣,还有倒地的酒坛以及四处溢流的酒水、、、

屋子里的灯还打都亮着,屋子里的人却已不知去向,刚才的极端热闹和如今特别的冷清相比,俨然就是两个世界。

齐天点起一个火把就向厉万山的新房掷去,他的手劲很大,火把带着风声在暗夜中穿行,这时,一只毛驴快速的从大门外疾驰而来,比毛驴更快的是一个青衣人。齐天二人只是看到一抹清影从眼前掠过,那个火把便忽然停止了飞行,与此同时,那道清影已是持着火把翻身飞回,稳稳地落在了毛驴背上。借着火光,这时,齐歌二人才看清来人相貌。却见毛驴上甚是从容的端坐着一个腰悬长剑的青衣书生,这个书生身形很是魁伟,如果不是长得颇为俊美,不怒而威,倒更像一个江湖游侠。

看这个书生功夫了得,齐天兄妹知是来了劲敌,还是齐歌怒斥一声,道:“你是‘乾坤神剑’容笑生吗?”

“乾坤神剑”容笑生是武功仅次于“魔星”裘开意的秦山三怪之一。因为容笑生平常喜欢书生打扮,而来人武功又奇高,所以,齐歌才会这么认为。不过,齐歌失声叫过以后,已知自己判断失误,因为容笑生而今怎么也该是年过半百的人了,而来人却甚是年轻,从感官上看,这个人似乎只有十七、八岁,还是个少年。

却见那人轻笑道:“你这女子,太也眼拙,本人乃是朝廷五品大员,你怎得把我与那毛贼相提并论。”

齐天觉得突兀,忍不住失声道:“怎么,你是朝中五品大员?”

那人朗声笑道:“不错,本人殷福平,刚刚赴任的秦城知府。”

听到殷福平这个名字,齐天兄妹又是大惊。此时的江湖上,武林中人也许有人不知道在朝皇帝老儿是谁,但几乎没人不知道殷福平的大名的。

在当时,殷福平是个奇人,他也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之一,春笛姑娘歌中那句“英雄精忠报国”说的就是这个人。我们不妨先了解一下这个人。

说起来,殷福平还是个神童,他在六岁那年写了一首小诗,那时,他还在上私塾,原诗如下—

归学杂感

一路新虹戴斜晖,年少情稠壮志飞,

归来夕阳可入酒,好梦浑生恰做杯。

这首诗做成那段时间,恰好当地名流钱归义回家省亲,那时的钱归义不但是文坛的泰山北斗,更是当时朝中的礼部侍郎,当时也就三十余岁,深受当朝乾宁大帝宠信,说是前途无量一点也不为过。他偶尔看到了这首诗,居然让人把殷福平父子请到府上,和这个六岁孩子手谈了三局,虽是让了殷福平六子,却只胜了他两局。对这个孩子,钱归义甚是喜爱,不但当场收归门下,还认了他做义子。深怕耽误了这个神童,钱归义与殷福平的父亲商量好,携了他去京城求学,就住在钱归义府上。后来,乾宁大帝听说了他,居然让他做了太子的伴读。

殷福平11岁那年,拥兵造反的乐郡王攻到龙朝首都龙城,乾宁大帝在几个心腹将领保护下弃城而逃。就此龙城沦陷。当时已是龙朝礼部尚书的钱归义与殷福平父子不幸被掳。据说,被掳当天殷福平杀贼无数。小小年纪,竟让叛军元帅,有着“乐朝七猛珠”之首称号的百里威大是赏识。不但没有把他当敌人对待,还把他奉为上宾,叛王燕君临已自封为“乐成帝”,而乐成帝居然要把这个还是11岁的大孩子拜为上将军,而乐成帝与百里威的手下对他也极是敬服。而这个孩子富贵不淫,威武不屈,却是宁死不降。越是如此,乐朝上下人等对这个孩子越是倾敬,堪有举国效尤之意。

而他的老师兼义父钱归义却没有其子哪怕一分的胆色,被掳后不久,就降了,也许是乐成帝想以他为饵进一步拉拢人心,也许是为了让他劝降殷福平,居然也给了他一个尚书衔。

可是,谁也意想不到的是钱归义投降后劝说殷福平不成,他却被殷福平活活给打死了。打死钱归义后,殷福平居然只身远去,逃离了龙城,就此音信全无。

两年后,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鹤城七雄在他们的地盘被一个大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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