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之后,天刚破晓,其他人还在梦中酣睡,苏泽林就已经醒了过来。
爬起床,换上一套安踏的运动服和跑步鞋。
重生前的他就有坚持健身和晨跑的习惯,所以三十之后依然是型男一枚,身材毫无发福的倾向。
因为苏泽林很清楚地知道,一副好的身体是当渣男的必要条件。
整天沉迷酒色,忽视保养的话,迟早会被身体拖垮,就算你再有钱再风流,老来也只能望空流泪。
而且,运动也有助于磨练意志,保持头脑清晰,好处多多。
在他穿衣的同时,曾开平也醒了。
精神小伙调了这个时候的闹钟,因为他知道苏泽林早上会去晨跑,每当这个时候他就随着一起去。
“三哥,等等我!”
见到苏泽林快穿戴整齐出门,曾开平连忙喊道。
自从那天见识到苏泽林单挑众体育生的壮举,曾开平就惊为天人,本来就很崇拜混子的他彻底成了忠诚的小跟屁虫,处处学习苏泽林的习惯。
苏泽林去吃饭,他也去吃饭,去晨跑,他也去晨跑,去上网也跟着,就差没上卫生间和洗澡一块了。
原本曾开平是不喜欢晨跑的,不过他也想变成苏泽林那样的猛男,所以最近开始锻炼了!
其实他的这种跟屁虫个性前世就存在了。
精神小伙能会那么多的网友,后来还成了情场浪子,身体还算不错,倒是和大学时期跟着苏泽林养成了热爱锻炼的好习惯脱离不了关系。
“快一点,你小子不是调了闹钟嘛,怎么磨磨蹭蹭的!”
苏泽林骂道。
“刚才闹钟振动了,不过我忍不住又多眯了会!”
曾开平干笑道。
打屁间精神小伙也穿上运动服,两人一起出了门。
中秋的清晨已经有些微凉,校园两旁的梧桐树已经开始落叶了,一片片金色的叶子在萧瑟的寒风中打着转,就像漫天飞舞的蝴蝶般依依不舍离开大树母亲的怀抱掉落地上。
秋天是一个复杂的季节。
首先,它预示着万物的衰落。
各种草树在秋日中枝零叶落,北雁南飞,平日经常能见到的小动物也都销声匿迹了,目睹此景,莫名的惆怅就会从心中泛起,勾起无限愁绪。
同时,它却也预示着丰收。
不管是沉甸甸的稻田,还是硕果累累的果树,都能让辛勤的农民喜笑颜开。
除此之外,很多高中毕业生也收获了他们人生最珍贵的成就——踏入象牙塔,成为一位快乐的大学生。
一路小跑到体育场,天色依然有些灰蒙蒙的。
人不多,大学已经不像高中那样强制要求学生做广播体操了。
在这种凉飕飕的天气下,很多人都有起床困难症,只有自制力上佳者才会坚持晨跑。
做好热身运动,两人便在田径场上不急不徐地跑了起来。
苏泽林跑得慢腾腾的,这完全不是他的实力,汗都不带出一滴的。
主要是照顾曾开平,精神小伙体力有点差,应该是高中时缺乏运动。
这样跑了大约一刻钟。
“苏泽林!”
身后突然传来了女生的叫唤。
回过头去,就见到了洛曦和丁琳娜。
她们也算是体育场晨晚跑的常客了,苏泽林经常碰到。
两个女生身材都非常好,一米七以上的个头,尤其丁琳娜更是达到了一米七五,仅比苏泽林矮上一点,脖子下面几乎都是腿,就算当模特也不逞多让了。
实际上,后世的丁琳娜确实在某宝当过平面模特,有次还心血来潮邀请退隐江湖已久的摄影达人苏老师帮她拍过照。
离婚后的她净身出户,还搞拉拉了,大学时期就关系非常不错,视为蓝颜知己的混子或许是丁琳娜除了父亲之外唯一不排斥的男性。
那组摄影照片,苏老师重生后还记得很清楚,重获自由后的丁琳娜看开了,豁达了,整个人的气质都不一样,所以拍得很美,也很高清。
不过比起后世的风情万千,现在的娜娜子略稚嫩了点,但也更为青春朝气。
洛曦和丁琳娜都是校园中不多见的高质量美女,春兰秋菊各擅胜场,发育亦都没有任何可挑剔之处,然而两者亦有些差别。
丁琳娜长得更像西方女性,高挑丰满,胸襟广阔,穿一套稍微紧身点的运动服,熊大熊二都能窘迫地挤在一起。
洛曦则是很符合东方人审美标准的女生,身段匀称窈窕,曲线优美流畅,就是恰到好处那种。
而丁琳娜就有点发力过猛,心火旺盛点的男生多瞧几眼她都能流鼻血,不回去温习下电脑d盘隐藏文件夹中的影片都受不了,精神小伙就得拼命喝板蓝根。
“两位小可爱,早呀,我们可真有缘!”
苏泽林堆起笑容,随口打着招呼。
对于他的油嘴滑舌,洛曦和丁琳娜都见惯不怪了。
只要班上的女生,反正出口清一色就都是小可爱。
甚至就连一个长得较为抽象的女生都一视同仁,不知道该说他轻浮呢,还是博爱呢。
不管怎么说,女生们都很吃这一套。
叫着叫着,不知不觉间混子就成班上的妇联主任了,和女生们关系都相当不错。
“有缘个屁!”洛曦翻了翻白眼:“每次晨跑都能碰到你,想不遇见都难,苏泽林,我说你是不是天天都来晨跑呀?”
她们也就隔一天来一次的频率,尤其最近天气转凉后还偷懒了,然而这个男生却能坚持不懈。
“差不多吧,呵呵!”
苏泽林笑了笑。
曾开平也和两女打了个招呼,但是他就没苏泽林都的口才了。
这时的精神小伙也不是前世那个在qq上大杀四方,f键按到烂的网恋达人,以及后来那个纵意花丛的情场浪子,在女生面前曾开平还是比较腼腆的,说话有点放不开。
四人并肩边跑边聊,丁琳娜突然想到什么,压低声音好奇问道:“苏泽林,听说你为了刘彦斌和校篮球队的人打架了,有没有这回事呀?”
苏泽林微微一怔:“你们从哪听说的?”
丁琳娜笑道:“嗨,所有女生宿舍最近这两天都在谈着这件事呢,你老火了!”
那晚的事不知怎么传了开去。
罪魁祸首很可能是曾开平那张大嘴巴,因为他逢人就吹苏泽林多讲义气身手多叼,半根烟不到的功夫就搁倒了几个体育生。
不过吹归吹,精神小伙还是有点分寸的,就咬定是对方先动的手,且以多打少,自己室友只是受害者。
本来大学生间打个架神马的也不算什么大新闻,怪就怪在对象是魏海杰等几个校篮球队臭名昭著的恶霸,这就大快人心,备受关注。
随后就一传十,十传百传开来了。
有好事者特地跑去求证,发现校队和魏海杰关系亲密的几个成员个个鼻青眼肿,还真的不是谣传。
苏泽林瞬间就出名了,就和刚上高中那会如出一辙。
所有人都知道,有个大一的新生为自己同学出头,狠狠揍了魏海杰等几个篮球队成员,而且只用了半支烟不到的功夫。
混子被描述得义薄云天,生猛无比,俨然发哥再世。
除此之外,据称这个新生还帅破天际,颇有彦祖,冠西,天乐和宗泽合体之姿(精神小伙原话),引得很多好奇害死猫的女生特地打听是哪班的,就想跑去一睹其风采。
然后她们确定了一件事。
这个男生,确实超帅的耶!
没错,女生们看待问题的角度总是格外清奇。
她们的关注点不在于苏泽林是否打了架,又或者他打的是几个体育生,而是这个男的颜值是不是如传闻那么高。
至于其他的,who care!
女生的嘴巴最八卦了。
安静的美男子勇斗校园恶霸,是不是很有噱头?
这能不火吗!
同是打架,高中时的混子就人人敬而远之,被视为刺头。
然而上大学后的待遇却完全不一样了。
首先魏海杰几人名气太臭,是公认的大反派。
再次苏泽林是为了同学出头,出发点很正义。
所以这次的他成了英雄。
洛曦也挺好奇的。
苏泽林虽然称不上斯斯文文,但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凭一己之力打趴几个体育生的样子。
“没有的事,纯属谣传!”
混子矢口否认。
“作为一个和平爱好者,每天有事没事都要念几遍校纪校规的我,怎么可能和别人打架呢!你们得分清事实,不信谣,不传谣呀!”
反正他是不会承认的。
别问,问就是不负责任的谣传!
两个女生心说我要信你就见鬼了,就你还和平爱好者呢,撩妹爱好者我们倒是深信不疑。
班会刚认识那晚,她们或许还会被苏泽林忽悠。
然而过得这么久,女生们已了解混子为人。
这个男生不是一般的油滑,什么话都能张口就来!
娜娜子甚至怀疑首次班会晚上那本言情小说都可能是他故意弄掉的。
“就是,我三哥是斯文人,怎么可能打架,我曾开平敢以人格保证,绝对是谣传!”
曾开平适时地开口了,他将胸膛拍得砰砰响。
特么还人格保证呢!
就你小子到处给劳资乱吹!
苏泽林瞪了精神小伙一眼,表示很无语。
即便两人言辞凿凿,极力否认,然而女生们依然不信。
空穴来风,必定有因。
这件事大概率是真的!
没想到苏泽林除了长得帅之外,还那么孔武粗壮。
丁琳娜心神荡漾地暗道。
尽管认定了苏泽林和体育生打过架,但她也不反感。
大学不像高中,在高中只要是打架,不管什么原因,都会被贴上坏学生的标签。
大学生的思想更开放,也更懂得分是非和青红皂白。
苏泽林给被欺负的刘彦斌和体育生为敌,那就是仗义,就是大英雄。
尤其丁琳娜这种喜欢看霸道总裁言情小说的,反而觉得这人正义有担当。
再加上是混子长得还帅,身材又好,看着就更正义了。
颜值即正义,就是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