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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卖女孩的小火柴(第1页/共2页)

人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其实管闲事也是这样,没有实力的去多管闲事或者去打抱不平多半会引火烧身,弄的里外不是人;有实力的就不同,适当管一管可以陶冶情操,甚至一不小心就留下个侠义的美名。

那个在欧阳苏文别有用心的酒局上认识的王欢这几日一直都是姜夏的一个心病,倒不单单是因为她年龄小,主要是因为他的那个叫郑天的男朋友,试想,一个男子能亲手把自己的女朋友送去做可以供客人为所欲为的陪酒女,这与畜生何异?说不定这个傻傻的女孩有一天被他卖去给人贩子割了腰子。

姜夏自认为自己有实力管这个闲事。

特别是当花猫做东摆了一桌酒席介绍女朋友禹兮给大家认识时候,姜夏看到年龄气质和王欢相仿的禹兮,心中更加有触动,更加觉得自己有必要管管这个闲事。

所以姜夏把这件事儿从头到尾的详细讲给了花猫听,感同身受的花猫听完立马就暴跳如雷,当即表示接下这个活,好好的调查一下这个洪江社叫郑天的家伙。

“放心吧哥,那魏老头成天说什么洪江社转型只做正经生意,可手下人还是有那么多为非作歹的,我去调查一下,如果他真是个恶人,就找到证据给他送进去!”

“注意安全,你不会打架,必要的时候叫上郭奉之或者熊东”,姜夏吩咐道。

在洪江社,郑天属于最年轻一代的狠人。此人孩童时就顽劣不堪,其父看他读书无望,就送去武校学了几年功夫,到头来更加无法无天。一年前来江城混被王公公看中收入洪江社,没过久就因为做事果断勇猛被提拔为一个小头目。

王公公被迫远走境外之后,郑天虽然不知道具体的缘由,也一直在为他叫屈,对魏爷生出很多不满来,只是级别差太多,平时见到魏爷的机会都没有,也只有在社团底层兄弟中发发牢骚。

深夜,王欢租住的小房子里,郑天正在她身上拼命的发泄着。这个家伙身高只有一米六多,身材很精瘦,饭量和力气却都大的很,精力仿佛永远用不完的那种,床弟之事更是勇猛无比,每次都让王欢哭天喊地心肝乱颤。

一个回合终于结束,王欢躺在他肚皮上轻声道:“小天,我不想去会所上班了……行吗?”

“为什么?”

“你又不是不知道,总是会有男人占我便宜的……”

“这有什么,我都不在意,你在意什么?”

“你……你根本就不在乎我!不然怎么会不在意?”

郑天马上失去了耐心,咆哮道:“你真是烦死了,我让你去上班不也是为了多赚点钱好和你结婚?”

“可是赚的钱呢?我每次给你的钱不是被你拿去赌了就是喝酒了,都不知道你做什么能花这么多钱!”

“妈的,你真是啰嗦,我是男人,男人不要有应酬吗?我做这些还不是为了我们的未来,再说你不是拿了不少钱给你妈看病了吗……”

这家伙瞪着个眼珠子,让王欢有些害怕。

沉默了一会儿,郑天忽然道:“好了,你只要听话就好,我都是为了咱们的将来……又来感觉了,快过来……”

房间里又回荡起女孩声嘶力竭的娇喊。

感情是一种说不清的东西,王欢对郑天有些依靠,又有些害怕,甚至也知道郑天不光有她一个女朋友,就是离不开他。

郑天酷爱看古惑仔,还在身上纹了一整条的龙,不过他自认为自己比古惑仔强,那些人只是傻兮兮的拿刀砍人,他就不光勇猛,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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