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
尊贵的沉重的巨大的传统柴火灶里,咕嘟咕嘟的煮着一只羊。
江富镇同志生性慷慨,年轻的时候,打到野兔都愿意分一半给朋友,而今有了钱,请人吃羊之类自然不在话下。
请的次数多了,江富镇同志的煮羊技艺,又是得到了格外的提高,于是又吸引了更多的朋友前来分享,恍惚间,竟是进入了一种近乎完美的正循环状态,除了花钱和时间,几乎找不到什么漏洞。
江远一进家门,就闻到了羊肉的鲜香味。和外面追求效率的厨师不一样,宅在家里的江父总是有超多的时间来做各种前序工作,例如打血沫,许多人总是等着浮沫积攒起来了,再几勺子打掉,然后任由少量的浮沫与羊肉载沉载浮。
江父并不是这么做的,他总是守在锅前,从一开始就打浮沫,产生多少浮沫就打多少浮沫。有时候,这个过程会持续半个小时之久。
如此操作,不仅会让羊肉的膻味减少,还能控制熟嫩的程度,毕竟,煮一只羊虽然比烤一只羊简单点,可也是需要相当的技巧的。
一羊大一鹅宽的大锅里,白里带红,红里带白的羊肉,轻轻的晃动着,漂浮着……只看这里,根本让人意识不到,这是正儿八经的居民家庭厨房。
“远子回来了。”过来蹭羊的亲戚朋友随口打着招呼,有两位自带了碗筷调料,剩下几位都是不那么讲究的。
“给你家里弄乱了啊。”也有人客气一两句的。
江远很自然的摆摆手:“家里就俩男人,弄不了更乱。”
以前在村里的时候,他也是常吃百家饭的,那时候各家不止是来吃兔子的时候带东西,没事都送东西过来,往往几家人送的东西,就凑成一顿饭了。
江富镇也从厨房里出来看了眼,道:“回来正好,差不多能吃了,你今天剖人了没?”
“今天没尸体。”江远道。
“没尸体就可以用手抓着吃,剖过人就别动大盆的羊肉啊。剖没剖人,都记得洗手。”江富镇给江远画了条线,再过一会,就端了一大盆的羊肉出来。
江远混坐在人群里,一样拿着筷子,跃跃欲试。
“可以先吃肋排。”江富镇乐呵呵的,道:“咱们今天是32斤的羯羊,我估摸着,这边小排得好吃点。”
江富镇的手在空中虚划了两下,等胳膊肘收回来的时候,小排就全到个人的碗碟里了。
江远拿的就是碟子,一边撒上盐和胡椒,星星点点的白中混黑的盐粒名为椒盐,撒到羊肉上,鲜味仿佛都提升了起来。
羊肉嫩而不软,有嚼劲而无韧性,第一口吃下去,鲜味直冲鼻腔而去,脂肪的满足感直冲脑门。
“还是江叔的羊肉好,一点都不膻。又香。”有礼貌的百忙之中,抽空评价了一句。
剩下人的都是埋头哼哧哼哧的先吃着。
江富镇也只在厨房里笑,顺便折腾一下剩下的羊肉。
他年纪大了,吃肉吃不了两块就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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