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葬天和龙月心离开了明泽镇。曾经死气弥漫的小镇如今在阳光下显得极其的温暖,人们又开始像往日一样地进行一天的活动,不同的是——他们可以不用再心惊胆战。那些鬼魂都已散去,这等麻烦的事却是安宁寺最懒的两个和尚做的。实在是难以想象。不过这件事,估计只有少数几个人知道吧……
花山,也被当地的人叫做桃花山,因为满山开遍桃花而得名。天气好的时候,可以看到满山的桃花纷纷落下,颇有意境。花山脚下有一处酒家,店的规模很小,但还算富裕。老板娘数着账本上记的账,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保养得还算不错,可以说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了。不过老板娘却是从未嫁过人,也不知道是她的眼光高呢?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当地的一些大龄男青年曾有过一些想要轻薄她,让她给自己做老婆的,但是后来,就没有后来了…… 从这以后,就再也没有人胆敢做一些出格的事情了,当地的人都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个老板娘不简单。所以这家酒家也就得以安全的开了下去。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酒家卖的酒堪称上品,在老板娘精明的商业运作下,这个酒家也算是方圆几里都排的上名号的酒家了。
前些年桃花山起了场大火,火势冲天,像极了扭曲的火蛇,在那场大火下,逃出来了一个小孩,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那场大火下逃出来的,真的是奇迹啊!小男孩当时估计是被烟熏坏了,人们问他什么他都不说话,正在众人纠结的时候,镇上最美的老板娘从人群中穿过,站在了小男孩的面前,递给了他一个包子,说道:“吃吧,你应该饿了吧”。衣服被烧得不成样子的小男孩抬起了头,看着眼前这个面带笑容站在自己身前,穿着一袭红衣的老板娘,在众人的瞠目下接过了包子,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老板娘倒是很从容,在小男孩吃完包子的时候,对他说道:“你住在花山上?”小男孩小心翼翼地点了点头。“你还有家人吗?”老板娘又问道。小男孩脸色有些黯然,摇了摇头。手里紧紧地攥着一个玉佩,玉佩是淡青色的,看上去似乎挺值钱的,玉佩上面刻着一个“澈”字。小男孩始终盯着这个玉佩,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下。
老板娘似乎是有些“无情”的淡淡说道:“你现在也算是孤家寡人了,咱们俩的处境都差不多,不如做个伴吧?到我的店里来,管吃管住。”小男孩有些感激的看着老板娘,重重的点了点头。
缘分就是难以寻味,你永远也不会知道你会遇到什么人、什么事。它们就像是路边不经意间遇到的野花,会飘出耐人寻味的香气,让你重生,亦或是毁灭……
从此以后,花山脚下的酒家就多了一个年轻的小二,而镇上最美的老板娘,却多了一个养子。时光匆匆,十年就这样的过去了。老板娘还是那样的美丽,而当年带回来的那个小孩,现在也是一个小伙子了,长得极为英俊,一头惹目的蓝发不知道让多少人家的黄花闺女痴心呢。
今天,酒家可算的上是极为的忙碌,因为圣迪艾斯学院的学员试炼活动开始了,所以来往的人格外的多。看着一个个的客人进来,老板娘倒是笑的很是开心,在她的眼里,那些客人就是白花花的银子,虽然累但却快乐着。老板娘的爱财也不知道是缺点还是优点。有的时候挺让人无奈的,刘澈,也就是老板娘的养子,偶尔会对此叹气,当年的那个小孩如今倒是长得极为好看了。
时光匆匆,不惹挂念。
老板娘趴在柜台上,右手撑着脑袋,极为慵懒,胸前饱满的那一片白色隐约露出,不知道招来了多少有贼心没贼胆的色狼,老板娘过了十年,容貌还是如此美丽动人,镇子里那些个妇人每天闲聊的时候,总是会聊到镇子里那个老板娘,她们不知道老板娘原来叫什么名字,听人说:老板娘是某个地方官养的情人,“金屋藏娇”得也算是极有品味,呵呵。也有人说老板娘是个寡妇,丈夫死了以后,儿子也被狼叼走了,所以一见到刘澈,就决定收养他了。总之,各种传言不胫而走,五花八门。而作为当事人的老板娘倒是跟个没事儿人一样,仿佛他们谈论的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无关。小镇里的花婆婆经常会给老板娘介绍一些当地的富商或是有些权势的人,她实在是不想看到老板娘就这样年老色衰下去,虽然老板娘看上去和十年前没有多大的差别,但是,作为一个女人,值得挥霍的青春又有几年呢?花婆婆不止一次的这样劝过老板娘,可老板娘总是当做耳旁风,不理不睬,对于那些介绍前来的男人,干脆闭门不见,称自己身体不适,不便见人。
这个理由也不知道被用了多少次。
对镜有红颜,只是无人看……
林葬天和龙月心一路上道听途说,对这个老板娘倒是起了极大的兴趣。龙月心的美眸闪过一丝哀伤,对这个老板娘顿时生起了极大的同情,对身侧正皱着眉头的林葬天说道:“他们口中的老板娘挺可怜的,一个人太久了,久到都快习惯一个人了。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