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的成就有许多种,大了说有成家立业,小了说有游戏获胜,这些都让人获得成就感。
成就感,也是人最强大内在驱动力之一。
相比之下,爱情,仇恨,这些强烈的情绪就显得过于单薄,无法支撑漫长人生。
高谦获得天雄星,成为六合刀宗师,这个过程固然是取巧了,可成就却是真实不虚。
手与脚合,眼与身合,身与刀合。
气与意合,意与心合,心与神合。
有此六合,才能心神意、气体刀合一。心动则刀往,意止则刀收。
四十九斤的龙鳞刀在手,高谦欲轻则轻,欲快则快,所谓刚柔快慢尽数由心。
技艺达到这种境界,这种成就感满足感,是难以用言语表达的。
唯一有点可惜的是,没有观众在一旁惊叹称赞。
或者有个不长眼的来挑衅,他就可以随手试刀。
高谦提跃上云杉顶端,站在小指粗细的枝丫上,他头顶漫天星光提刀飘然而立,心中既满足又有几分怅然:“只可惜没穿黑色风衣,少了几分飘逸的意味……”
其实,这时候可以去找防卫团马千军试试刀。
防卫团两名源师跑来暗杀他,要说马千军不知情,高谦可不信。
飞龙帮又有那么多重型枪械,肯定是在马千军那买的。
可是,连沈正君都没动马千军,就证明防卫军自成体系。强如沈正君,都不愿意去碰。
高谦想了想还是按下杀意,杀马千军容易,别人却一定会怀疑他。
谁让他当众出了大风头,现在别人都知道他是高手!
惹怒了军方,麻烦就大了。
何况,他也没有什么切实证据。
理智告诉高谦,不能乱来。可心中的杀意越来越盛,怎么都难压制。
他自己都有些不解,难道是手握利刃,就自然生出杀心!
“不对不对……”
高谦立即反省过来,他看向右手食指上的戒指。
周毓秀离开后,他就一直戴着这枚戒指。反正也没人认识。
他主要是想搞清楚戒指到底有什么用!
这些天他也没少忙乎,滴血就不用说了,水煮火烧,各种方式都没少尝试。
只是一直以来,戒指都没有任何反应。
没想到今天戒指突然作妖了。
以前他用手枪杀人的时候,总是杀机强烈。
这戒指喜欢杀人?
高谦不太明白,喜欢血的话,他也滴了不少的血。
再者,血妖是来自异空间的生命种族,虽然生命形态和人类有一些差别,差别却不太大。
妖族名字里带个妖,却没有妖术。只是使用源力方式有所不同。
妖族也会杀人搞血祭,不过更多是一种原始野蛮宗教习俗,应该没什么实质意义。
血妖修建的地下基地,被沈正君挖穿了,也没找到任何东西。
对此,沈正君也觉得很奇怪。
高谦却知道,最关键的戒指就在他手里。只是,光有戒指显然不够。
刚好他点燃了源星,可以用源力试试。
识海中金色九芒星转动,在高谦驾驭下,一丝源力导入那枚戒指。
戒指毫无反应的吸收了所有源力,就像泥牛入海,高谦没得到任何回应。
“看来是没什么用,或者源力层次太低了……”
折腾了一会不得要领,高谦有点失望,不过,他心中莫名杀意到是散了。
高谦回到家里,冲了一个澡,站在镜子前整理头发时才发现,他好像变得更帅了。
金刚神力经达到第二重,他全身内外再次调整升级,最明显就是脸部骨骼、肌肉的毫米级别微调,让他五官更为立体英俊,眼眸更明亮有神。
小小的微调,颜值上却提高了不少。
身材也更修长挺拔,肌肉线条更饱满也更流畅。
“要是他前世长成这样,那该多爽!”
高谦作为一个男人,都被自己帅到了,这到不是自恋,而是因为灵魂的穿越,能以更客观眼光观察自己身体状态。
他又叹了口气,“可惜了,这么美好强壮的肉体……”
高谦回到太一宫,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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