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有人恭维自己,亚伦笑得开心极了,他觉得现在的状态很好。
对他而言,杀死那个妇人的时候,也杀死了一部分的自己,并同时重生为另外一个人。
这种感觉就像剪脐带一样,割喉毁尸的瞬间,意味着他将自己和普通人之间的纽带剪断了,战胜了从前软弱的自己之后,亚伦变得更加有自信了。
可惜,没人能感同身受,陆离故作高兴地问道:“跟我说说你为什么要杀害玛莎,是受朋友指使,还是自己的主张?”
说完之后,陆离有些后悔了,他还是没有掌握跟疯子交谈的技巧。
不过,沉迷在自我世界中的亚伦·柯斯米斯基竟然回答了,语气异常激动:“如果不是那位先生,我可能需要很久才会想到这种好主意…哼……哈哈…我的刀实在是锋利,太好了,一有机会,我真想马上就投入工作。”
抛去中间的狞笑,以及最后的心理独白,显然,他是受到了引导。
一切的矛头都指向了阿尔伯特·维克多,这家伙在身边聚拢了一些精神病患者,从前天起,就开始有组织、有计划的残害流莺。
啪嗒……
杯碟被打碎的声音从不远处响起。
“你在胡说什么!”
老妇人惊叫了一声,并冲上前,推搡着亚伦离开。
“抱歉,最近亚伦的脑子不太好使,总喜欢胡言乱语,两位先离开吧,等病情好转了再来。”
陆离耸了耸肩:“客随主便,但是,请您告诉我,家中来的那位客人是谁?不妨请他出来见一见。”
“没有客人。”
老太太愣了一下,显得很难为情,踌躇着说道:“也不怕您笑话,我们一家都是波兰难民,名声不太好,附近的邻居都不愿意待见,就更别提朋友了……”
兰斯突然抽出温彻斯特,漆黑的枪口指着老妇,骂道:“老家伙,你最好放老实一点,从进门起我就看你不顺眼了。”
“挂在访客衣帽架上的外套是谁的?别告诉我们是放错了。”
衣服也是分阶级的——
工人平时穿吊带裤,普通市民和低调之辈喜欢穿风衣,至于那些正统的贵族,则会在衬衫外面套一件马甲,质地考究的那种。
门口衣帽架上,那件配有银饰、金线的马甲,一看就价值不菲。
正因为如此,陆离才这么痛快地放亚伦·柯斯米斯基上楼,毕竟有了大鱼,谁还在乎一条小鱼。
“听到现在,您也该出来了。”
话落,陆离抬眸看向楼道口,又在心中补充了一句:威尔士的阿尔伯特·维克多王子殿下。
老妇人的眼神越来越惊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她的三儿子突然结识了一个有钱人,不仅常常上门拜访,而且每次都带着价值不菲的礼物。
不仅如此,今夜到访之后,更是跟来了两个便衣警探。
其实,她心中已经有了答案。
只不过,出于对幼子的维护,始终不愿意承认罢了。
“先生,我家确实没有客人,那件衣服是捡……”
下一秒,她的声音顿住了。
“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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